你知道小区垃圾房建设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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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常会出现业主跟物业之间关于垃圾房位置摆放的争吵,那么小区垃圾房建设需要得到业主的同意吗? 答案是肯定需要先经过业主同意,并经过规划设计后才能建设。
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,假如绿化带属于本小区的建筑红线范围内,则在小区内建设垃圾房,应该由业主大会决定,或者是由业主委员会决策。假如属于建筑红线范围内,且社区也是为了全体业主的垃圾分类运输方便,且得到相关规划、建设部门的同意,也是可以建设小区垃圾房的。
小区垃圾房建设规定: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。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,其面积不宜小于6㎡,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,外部与道路相连;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、宜清洁材料,并配置给排水设施。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,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,并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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